子罕不受玉
来源:SRC-224016817作者:日期:21.02.22
  

       据《左传·襄公十五年》记载:宋人或得玉,献诸子罕,子罕弗受。献玉者曰:以示玉人,玉人以为宝也,故敢献之。子罕曰: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玉为宝,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,不若人有其宝。

  这段话的意思是:宋国有人得到一块宝玉,献给子罕,子罕不受。献玉的人说,我让懂玉的人看了,他说这是块宝玉,所以我才敢献给您。子罕说,我以不贪为宝,你以玉为宝,若是我收了你的这块玉,我就没宝了,你把玉送给我,你也没宝了,不如你我各自留着自己的宝。

  注:子罕当时是宋国的一个司城,相当于现在主管城建的官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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